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政府债券,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偿还,收益须覆盖本息。2026年专项债政策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严禁投向无收益纯公益项目、楼堂馆所、违规房地产开发及各类形象工程,其余具备稳定经营性收益或可持续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均纳入申报范围。
据业内预测,2026年全年专项债发行额度有望达4.8万亿元,较2025年增加4000亿元。省级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上限提至30%,11个试点地区推行“自审自发”机制以压缩审批周期。
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可研报告、收益测算、实施方案
发改+财政联合评审
省级财政统一组织发行
按工程进度拨付使用